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定义,危险废物为:(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几种危险特性的;(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分别为HW29或HW49。但根据《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这类废物如果从商业或办公环境进入到了居民日常生活,废弃后纳入豁免管理范围。居民生活中常用的干电池,如1号、5号、7号电池,一般属于锌锰电池,正规厂家生产的干电池含有铅汞类物质,或者重金素含量低于国家标准 ,在管理上纳入豁免管理范围。但铅酸蓄电池,废弃后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49,废物代码900-044-49.
2、废弃的锂电池
根据《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锂离子电池一般不含有毒有害成分,环境危害性小。废旧锂电池的收集、贮存、处置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相关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的要求,防治污染环境。
3、混入生活垃圾的含油废织物
属于危险废物。但根据《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2016版),这类废物来源于居民日常生活,纳入豁免管理范围。
但有一种情形需要特别说明,如果机械加工、车辆维修行业的企业,故意将含有废矿物油的织物、手套、棉纱等危险废物丢入垃圾中,则属于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贮存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物环境防治法》第75条,可处以限期整改并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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