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室处理废液的一般原则:
1.在证明废液浓度已相当小而又安全时,可以排放到排水沟中。
2.尽量浓缩废液,使其体积变小,放在安全处隔离储存,处置。
3.利用蒸馏、过滤、吸附等方法,将危险物分离,而只弃去安全部分。
4.无论液体或固体,凡能安全燃烧的则燃烧,但数量不宜太大,燃烧时切勿残留有害气体或残余物,如不能焚烧时,要选择安全场所填埋,不能裸露在地面上。
5.一般有毒气体可通过通风橱或通风管道,经空气稀释后排除,大量的有毒气体必须通过与氧充分燃烧或吸附处理后才能排放。
6.废液应根据其化学特性选择合适的容器和存放地点,通过密闭容器存放,不可混合贮存,标明废物种类,贮存时间,定期处理。
废液处理时之安全措施:
1.处理化学废液时,必须戴上防溅眼罩、手套和实验室外衣。
2.应在通风橱倾倒会释出烟和蒸气的废液。
3.为防止散逸出烟和蒸气,每次倾倒废物之后应盖紧容器。
4.高度活性的化合物、水活性化合物、高浓度氧化剂或还原剂,绝不可与其他化学废物混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