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实施方案经印发实施后,各排水单元具体整改方案视同立项,直接开展初步设计并纳入水务行业监管。
优化项目审批
按照《广州市全面攻坚排水单元达标工作方案》要求:对新建项目,区发展改革、规划、住房城乡建设、水务、交通运输、林业园林等行业主管部门在项目规划、前期审批阶段,依职能严格审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落实情况,严格落实雨污分流体制。对纳入排水单元达标攻坚的项目,由区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简化审批程序,区实施方案经评审后,各排水单元具体整改项目视同立项,直接开展初步设计并纳入水务行业监管;视同已经完成开工前交警、交通、城管相关管理事务审批,有关部门应保障工程顺利实施。其中:由排水单元权属或管理单位、小区业主、物业管理单位自行出资的,报区水务局备案后实施;由财政出资的,按水务工程基建程序,初步设计报区水务局备案或审批后实施。
排水单元达标项目方案怎么监管?
依托市河(湖)长制,建立水务、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教育、卫生、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过程监管及问题协调机制。在区河长办增设排水单元达标攻坚工作组,负责对全区排水单元攻坚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协调督导。水务、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教育、卫生、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将住宅、学校、工业(商业)企业、医院等排水单元的达标攻坚工作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定期检查并督促各排水单元权属单位落实相关改造工作。